《意見》要求“所有符合條件的科研設施與儀器都納入統一網絡平臺管理",并提出由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建立統一開放的國家網絡管理平臺"。同時,《意見》要求各單位“按照科研設施與儀器功能實行分類開放共享"。
藍閩波告訴記者,他呼吁將高校的科研儀器設施集納在一個開放共享平臺之上,通過努力促成了相關平臺的建設;此后,他又建議建設全國性的科研儀器共享平臺,但在統一平臺的建設中,還遇到儀器名稱不一致、分類標準不統一的狀況。
“以前是一擁而上,但共享機制沒建好,分類標準、儀器名稱不統一,常常檢索出一大堆儀器設備,卻不知道到底該用哪個。"藍閩波對記者說,“目前,統一的共享平臺已經解決了之前的問題。"
去年底,網站公開發布《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評價考核結果的通知》,通報了對21個部門373家單位3.4萬臺(套)原值50萬元以上科研儀器(其中原值500萬元以上的1173臺、重大科研基礎設施76個)開放共享情況的考核結果。
“總體而言,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的良好氛圍逐步形成,利用水平持續提升,支持科技創新作用日益顯現。"基礎司條件平臺處負責人任家榮說。
任家榮介紹,此次考核結果顯示,在部門層面,中科院所屬科研院所運行機時比較飽滿;在科研儀器的類別層面,核磁共振儀器、質譜儀、色譜儀及各類顯微鏡等分析儀器使用率較高,如武漢物理與數學研究所600MHz固體核磁共振譜儀等儀器,年有效運行機時均在8000個小時以上,“基本實現全年滿負荷運轉"。
不過,在本次考核中,仍有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哈爾濱工業大學等26個單位的開放共享情況較差,存在重視不夠、統籌管理不力、通用儀器利用效率低等不足,個別單位還存在閑置浪費嚴重、提交數據不實等問題。
“某單位花科研經費購買一臺儀器,雖然設備是該單位的,但是錢是國家的,應該共享。"代表、廣州分院分黨組書記陳廣浩在對《中國科學報》的問題答復中說,科研經費是納稅人的錢,購買一臺大型科研儀器理應服務于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