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安徽儀表電纜直銷中心>>公司動態>>規定銀行高管績效薪酬不超基本薪酬3倍
根據《指引》,商業銀行主要負責人的績效薪酬要根據年度經營考核結果,在其基本薪酬的3倍以內確定。
《指引》明確,不鼓勵商業銀行設立保底獎金,如果確有實際需要,保底獎金只適用于新雇傭員工入職*年的薪酬發放。而商業銀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薪酬總額的35%。
在薪酬支付方面,*要求,商業銀行管理人員以及對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上的員工,績效薪酬的40%以上應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主要管理人員績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應高于50%,有條件的應爭取達到60%。
此外,中長期激勵要在協議約定的鎖定期到期后支付。中長期激勵的兌現應得到董事會同意。鎖定期長短取決于相應各類風險持續的時間,至少為3年。
績效考核包括社會責任指標
根據《指引》,商業銀行應建立可持續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商業銀行績效考核指標包括經濟效益指標、風險成本控制指標和社會責任指標。其中,風險成本控制指標至少應包括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案件風險率、杠桿率等。
*要求,風險成本控制指標中,有一項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不得超過上年水平。有兩項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在上年基礎上實行下浮,管理人員績效薪酬下浮幅度應明顯高于平均下浮幅度。有三項及以上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除當年人均績效薪酬在上年基礎上實行下浮之外,下一年度全行基本薪酬總額不得調增
請輸入賬號
請輸入密碼
請輸驗證碼
以上信息由企業自行提供,信息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相關企業負責,儀表網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溫馨提示:為規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產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