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安徽儀表電纜直銷中心>>公司動態>>關于試鳴防空警報的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的規則,為增加全民國防認識,檢驗全市防空警報設備的性能和效果,依照省政府統一部署,市政府決議于2010年9月18日上午9:18—9:33,試鳴防空警報。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試鳴防空警報分預先警報、空襲警報、解除警報三個階段,其中: 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重復3遍為一個周期; 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重復15遍為一個周期; 解除警報連續鳴3分鐘。 屆時,天長市有線電視臺將同步發放防空警報信號。
二、試鳴期間,請廣闊市民和外來人員堅持鎮靜,維持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次序。試鳴完畢后,有關部門將停止試鳴效果調查,請廣闊市民予以配合。
三、對擾亂試鳴次序、違背社會治安管理的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分法》給予處分;構成立功的,依法追查其刑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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