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級政府工作報告中常常會有這樣的描述:全市城鎮新增就業人數30萬人;引導和幫助城鎮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10萬人,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6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16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
每個城市的數據可以表示不一,但是就業局勢保持基本穩定。老百姓時常抱怨不已,為什么每年都有新增加的就業崗位,就業還是這么困難,甚至失業率也會上升?難道政府部門的統計數據是為了報喜不報憂,這里面存在“偷換概念”,就業增長并不等于失業率下降。
*:就業率=就業人員數/全社會勞動力人口數,而失業率=失業人員數/全社會勞動力人口數,就業率與失業率存在此消彼長的關系,就業率上升才能達到失業率下降;而就業增長率=(報告期就業人數-基期就業人數)/基期就業人數,經濟增長率=(報告期經濟生產總值-基期經濟生產總值)/基期經濟生產總值(排除物價因素),就業增長率與失業率不存在此消彼長的關系,而與經濟增長率存在相互比較的關系,即通常所說的就業彈性。
因此,公眾需要了解就業增長并不等于失業率下降,一個國家就業問題常常與失業問題伴隨著在一起,以致產生兩種政策體系:促進就業政策和治理失業政策。宏觀經濟政策對就業增長起作用,以求達到經濟增長帶動就業增長。更何況我國存在就業增長與經濟增長非一致性,只有當就業彈性大于1即充分就業時,就業增長才能與失業率呈現一致性,也就是就業增長與失業率呈現此消彼長的關系。
目前政府部門用新增就業崗位來衡量就業增長狀況,這是一個量的增加,而用失業率控制在一定范圍內,是一個相對社會可能接受的程度,這兩者并不是矛盾的現象。但同時又說明失業率被控制時,就業率也被控制在一定范圍內的,忽視了就業彈性、就業增長率的比較。因此,對就業狀況進行全面描述,需要從就業彈性、就業增長率來考慮,更為*反映就業增長率與經濟增長的互動性。
現在可以得到非常簡單的結論:要讓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實惠,不僅包括就業量的增長,還包括就業增長率與經濟增長率的同步增加,即就業增長與經濟增長互動性。用就業彈性可以衡量就業增長率和經濟增長率的關系,更為反映國家在促進就業和治理失業的狀況。
這正是我國失業率高的本質。即就業增長與經濟增長非一致性,就業彈性很低。在就業極不充分的條件下,就業增長并不一定反映失業規模減少和失業率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