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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文件】為支持各地更好地做好防控經費保障工作,堅決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勢頭2月13日,財政部接連發布兩則公告《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護、診斷和治療專用設備以及快速診斷試劑采購所需經費,將給與政策性補助。
《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第三條明確規定:“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護、診斷和治療專用設備以及快速診斷試劑采購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予以安排,中央財政視情給予補助。中央級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屬地化管理,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撥付地方后由地方財政統一分配。”據悉目前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已經預撥了部分資金。
而《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則對資金保障的細節作出了三點明確要求:第一,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快調度撥付資金,必要時可采取預撥、墊付等措施,優先保障疫情防控資金撥付;第二,可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協調人民銀行、代理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商業銀行、經辦財政專戶業務的商業銀行等,開通資金支付綠色通道,及時足額支付預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資金;第三,省級財政部門要密切關注各市縣庫款情況,督導疫情防控任務重、庫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市縣科學調度資金,并適時予以專項調度支持,切實保障基層疫情防控支出需要。
鑒于新冠疫情防控依然嚴峻,預計財政部的這兩則發文將給核酸檢測儀、新冠病毒檢測試劑盒、CT、
紅外測溫儀、全自動血球分析儀等一系列相關抗疫一線
檢測儀器采購將迎來新一輪的爆發。
資料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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