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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范生態環境技術評估和篩選,促進生態環境技術轉移轉化,推動技術推廣應用,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國家生態環境標準《生態環境技術評估指南》(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郵箱:yeye@edcmep.org.cn,截止時間2023年9月19日前。
(買儀表,賣儀表就上儀表網! 查產品、看訂單…一站式全搞定!) 技術評估是科技成果轉化的首要環節,可以全面準確反映成果創新水平、轉化應用績效和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貢獻,技術評估的結論直接關系到生態環境技術轉化推廣的二次開發、技術交易、產業孵化等關鍵環節的工作開展和技術發展方向,著力強化成果高質量供給與轉化應用。在已完成的對生態環境各領域污染治理技術評估的研究中,面向成果轉化的技術評估研究較少,尚未建立健全相應評估技術規范體系,因而無法有效保障評估結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現有評估方法對各不同領域技術的適用性不強,無法有效支撐現階段生態環境管理、地方污染治理需求。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等法律,規范生態環境技術評估和篩選,促進生態環境技術轉移轉化,推動技術推廣應用,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主要技術內容說明:
1.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生態環境技術評估的基本原則、評估程序、評估方法、評估報告的編制以及質量控制要求等。
本標準適用于生態環境技術篩選、推廣應用、成果轉化等過程中的技術評估。
2.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包括7個術語和定義,其中術語“生態環境技術”引用自《環境工程 名詞術語》(HJ 2016-2012),“技術成熟度”引用自《環境保護技術驗證評價 測試通用規范》(T/CASTEM 1003-2020)。
3.評估程序
在對開展技術評估、技術驗證、成果轉化的30多家機構全面調研的基礎上,參考《科技評估通則》(GB/T 40147-2021)和《科技評估基本準則》(Q/NCSTE 1002-2018)中關于評估程序的規定,結合開展定量化評估的需求,補充增加了準備委托材料、制定檢測方案和開展實證調查等步驟,進一步完善了技術評估工作程序,分為評估準備、實證調查、評估分析3個階段,并對每一階段的工作內容進行了細化,明確了采集評估信息清單、實證調查的基本要求和保密要求、評估技術方案和檢測方案制定框架,提出了檢測方案可參考T/CSES-2,設計了《生態環境技術評估項目委托表》和《生態環境技術評估專家意見表》的格式和內容要求,提出了《生態環境技術評估基礎資料》和《生態環境技術評估報告》的參考提綱,規范了相關文件的內容和要求。
4.評估方法
本標準在評估方法部分,提出了包含技術適用度評估、技術創新度評估、技術成熟度評估和市場需求度評估4項內容在內的技術評估指標框架與評估方法。
5.其他內容
對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基本要求、附件內容等做出規范化要求,提出技術評估機構、測試機構、技術評估人員和專家等的基本工作要求,細化評估過程中的質量管理要求。在附錄中規范了對技術評估過程中用到的主要文件格式或提綱,并給出了主要領域和行業的技術適用度評估參考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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