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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政策】深化財政科研經費投入和管理改革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部署,也是本市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攻堅必須著力推進的重點工作之一。近日,上海市財政局會同市科委制定了《上海市財政科研項目專項經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財政科研項目專項經費(以下簡稱“專項經費”)是指市級財政預算中安排用于科研計劃項目和支持科技創新活動的經費,主要包括支持在本市注冊登記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開展基礎前沿類科技研發、科技創新支撐、技術創新引導、創新創業人才培育、創新環境建設等各類科研活動,以及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其他科技創新工作。
專項經費主要采取前補助、后補助等支持方式,并探索開展其他支持方式。 前補助是指項目立項后核定預算,并按照科研計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和科研計劃任務書(以下簡稱“任務書”)確定的撥款計劃及任務實際完成進度核撥專項經費的支持方式。對于基礎性和公益性研究,以及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開發、集成、示范和科技人才培育等科技活動,一般采取前補助方式支持。
專項經費采用后補助支持方式的資金,按照《上海市科技計劃專項經費后補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項目經費是指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與科研活動相關的各項費用,包括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兩部分。項目下設課題的,項目經費由課題經費組成。
直接費用包括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間接費用是指承擔單位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
其中,設備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購置或試制專用儀器設備,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以及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生的費用。計算類儀器設備和軟件工具可在設備費科目列支。應當合理安排設備購置,鼓勵開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賃專用儀器設備以及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避免重復購置。對于使用專項經費購置的單臺/套/件價格在50萬元以上的設備,應當按照本市新購大型科學儀器設施聯合評議的有關規定執行。
業務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消耗的各種材料、輔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購、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發生的測試化驗加工、燃料動力、會議/差旅/國際合作與交流、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等費用,以及其他相關支出。
勞務費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支付給參與項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訪問學者和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的勞務性費用,以及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等。
《管理辦法》要求,項目主管部門要根據不同類型科研項目特點、研究進度、資金需求等,合理制定經費撥付計劃并及時撥付資金,在項目合同和任務書簽訂后30日內,要按照市級財政資金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向項目單位撥付首筆項目經費。項目下設課題的,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根據合同和任務書確定的撥款計劃及時向課題承擔單位撥付經費。課題承擔單位不得再向外轉撥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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