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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公告2022年第18號,《固定污染源廢氣 苯系物的測定 氣袋采樣/直接進樣-
氣相色譜法》(HJ 1261-2022)等四項生態環境監測標準將于2023年1月15日起實施。
固定污染源廢氣 苯系物的測定 氣袋采樣/直接進樣-氣相色譜法(HJ 1261—2022)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固定污染源廢氣中苯系物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苯、甲苯、乙苯、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異丙苯和苯乙烯的氣袋采樣/直接進樣-氣相色譜法。本標準的附錄A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環境空氣和廢氣 臭氣的測定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環境空氣和廢氣中臭氣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及各類惡臭污染源(包括水域)以不同形式排放的臭氣的三點比較式臭袋法。本標準與《空氣質量 惡臭的測定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GB/T 14675—93)相比,主要差異如下:——標準名稱修改為《環境空氣和廢氣 臭氣的測定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增加了實驗過程中使用的材料、儀器和設備等實驗用品材質要求;——增加了標準臭液貯備液和使用液的配制過程;——完善了樣品分類;——改進了分析方法;——改進了固定污染源廢氣樣品分析數據的計算過程;——增加了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在規范性附錄中增加了實驗人員要求。
環境空氣 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HJ 1263—2022)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環境空氣中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總懸浮顆粒物的重量法。本標準與《環境空氣 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 重量法》(GB/T 15432—1995)相比,主要差異如下:——增加了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和注意事項4章內容。——細化分解樣品、分析步驟、結果與計算三章內容,增加對樣品保存的規定。——修改方法檢出限的規定,明確檢出限的測定條件。——加嚴對天平精度的要求。
衛星遙感細顆粒物(PM2.5)監測技術指南(HJ 1264—2022)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態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和指導衛星遙感細顆粒物監測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衛星遙感細顆粒物監測的方法、結果驗證、質量控制等內容。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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