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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溫度試驗儀 可測試在空氣中,大氣壓下均勻加熱樣品容器中的液態化學品(和固態化學品*)的熱焰和冷焰自燃溫度。在某些限制下,樣品在低于測試溫度的情況下容易熔化和蒸發,該測試也可用于測定固態化學品的自燃點。 自燃點即某種物質在無外部點火源如火花或火焰的條件下,因放熱氧化反應而在空氣中釋放熱的結果。
自燃溫度試驗裝置,符合ASTM E659-78(2000), DIN 51 794(1978), IEC 60079-4 (1975)測試標準,SH/T 0642-1997。符合歐盟危險品分類,包裝和標志測試方法(測試方法A15) ASTM標準配有詳細的數據收集軟件和硬件,以及自燃溫度測試工作表。
IDEA SCIENCE在英國的實驗室使用電腦運行采集軟件,在該軟件中可收集實驗室數據并將其輸出到外部繪圖與數據分析包中,如excel電子表。提供數據采集裝置模塊,它可以監控蒸氣溫度(主測試)或用于監控容器頂部、中部和/或底部溫度(*性檢查)。*性檢查只在某些情況下才有必要,如,樣品(辛基醋酸鹽)校準檢查的AIT結果不正確時。校準樣品應以每年(或每半年)進行一次為基礎。
測試步驟
將經稱量的少量要測試的產品樣品注入均勻加熱的玻璃容器中。容器由爐壁內的加熱部件電加熱。確定在主要的溫度下和以此樣品量是否發生自燃。加入樣品后觀察燒瓶內的物質10分鐘,或直到自燃現象的產生。燒瓶內突然出現火焰且測試混合物溫度的迅速上升在數據采集中被記錄時表明產生自燃。這需要人為觀察,因為不同樣品以不同方式反應,所以全自動裝置和檢測對此測試而言并不實用。經驗也已表明碳氫化合物樣品會使燒瓶變黑從而無法讓自動裝置進行檢測。熱焰點燃發生時燒瓶內的低溫度被作為的在空氣中、大氣壓下化學品熱焰自燃溫度(AIT)。測量燃燒延遲時間是為了確定燃燒與延遲燃燒溫度的關系。建議將煙櫥的周圍區域變暗以便也可以觀察到冷焰點燃。
IDEA SCIENCE的做法是在煙櫥周圍使用黑窗簾,并在注樣/觀察過程中熄滅煙櫥燈。每次測試后,先用空氣將殘余的可蒸發物質排走。測試步驟的細節可參照ASTM標準。
技術參數:
1. 溫度范圍::150-650 °C(可依照客戶要求改變)
2. 大操作溫度: 650 °C
3. 控溫穩定性 : 優于±1°C,溫度精度±0.1°C。
4. 溫度傳感器: “K”型絕熱熱電偶傳感器,位于加熱元件上精確比例積分控制和快速響應。
5. 監控熱電偶:“K”型絕熱熱電偶傳感器。
6. 溫度控制: 比例積分數字控制器,儀器可依照溫度工作,穩定性和重復性高。
7. 空氣循環:自然對流空氣循環
8. 爐腔材料:絕熱的真空陶瓷纖維。
9. 加熱方式:內置高質量的電阻加熱元件。
10. 發應容器:500ml圓底長頸玻璃瓶。
11. 友好的軟件控制系統,數據記錄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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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A SCIENCE 危險品鑒定分類其他系列產品(GHS和REACH):
1. 時間壓力試驗裝置:時間壓力測試儀的設計是為了評估在封閉條件下點燃化學物質而產生的影響,特別是評估該引燃導致化學物質在正規的商用包裝下產生的瞬間壓力使化學物質發生爆燃的可能性。本測試符合*危險品運輸*測試及準則,第四次修改版,測試1(c)(i), 測試2(c)(i)或測試C.1.。時間壓力試驗儀(UN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Recommendations Tests and Criteria)
2. BAM摩擦敏感度試驗裝置:摩擦敏感度試驗儀用來測試固體(包括膏狀和膠狀)物質對摩擦的敏感度,并確定物質是否過于危險而不能按測試時的狀態來運輸。摩擦感度測試還提供數據用以確定選擇危險警示標志,以及選擇與新的和現有產品相關的危險警示用語。摩擦感度試驗儀符合*危險品運輸手動測試與準則和歐盟危險材料分類、包裝與標簽(版)第二部分—測試方法。該BAM測試裝置體積小,結構緊湊,因此可以放置在標準的實驗桌上。
3. BAM碰撞敏感度試驗裝置:撞擊敏感度試驗儀用于測試固體物質和液體對已知的落錘撞擊力的靈敏度。符合*危險貨物運輸手動測試標準,并且符合歐盟危險品分類,包裝及標識測試方法(版Part 2測試方法)。這種測試方法用于標準產量定量結果,以限制撞擊力的方法測試貨物是否能夠符合運輸標準,并且能提供測試數據,用作選擇標識和危險指示,以及選擇現有產品的危險標語。這款撞擊感度試驗儀結構小巧緊湊,非常適合實驗室使用。
4. 爆炸極限試驗裝置:爆炸極限測試儀用于測試評估液體或者氣體在測試條件下爆炸的劇烈程度。爆炸極限的測試方法和制造是依據標準ASTM E681-04來進行的。該爆炸極限試驗儀的適用測試范圍是室溫~
5. 自燃點測試儀:自燃溫度試驗儀可測試在空氣中,大氣壓下均勻加熱樣品容器中的液態化學品(和固態化學品)的熱焰和冷焰自燃溫度。在某些限制下,樣品在低于測試溫度的情況下容易熔化和蒸發,該測試也可用于測定固態化學品的自燃點。自燃點即某種物質在無外部點火源如火花或火焰的條件下,因放熱氧化反應而在空氣中釋放熱的結果。該款自燃溫度試驗裝置符合ASTM E659-78(2000), DIN 51 794(1978), IEC60079-4 (1975)測試標準,SH/T 0642-1997。符合歐盟危險品分類,包裝和標志測試方法(測試方法A15) ASTM標準配有詳細的數據收集軟件和硬件,以及自燃溫度測試工作表。
6. 持續燃燒試驗裝置:持續燃燒性測試儀用于測定液態樣品在特定的恒溫條件下是否能持續燃燒。該測試符合*危險品貨物運輸法規和CHIP 3規則。標準GB/T21622-2008《危險品易燃體持續燃燒試驗方法》(等同采用:試驗和標準手冊ST/SG/AC,10/11/Rev.4 32.5.2試驗L.2:持續燃燒試驗),本試驗用于確定物質在試驗條件下加熱并暴露于火焰時是否持續燃燒。本試驗及該持續燃燒試驗儀適用危險品閃點在閉杯試驗中不高于
7. 克南試驗裝置:克南試驗儀用于確定固態和液態物質在高度封閉條件下對高熱作用的敏感度。結果數據用以確定選擇危險警示標志,以及選擇與新的和現有產品相關的危險警示用語。測試裝置符合*危險品運輸手動測試與準則和歐盟危險材料分類、包裝與標簽(版)。
8. 荷蘭壓力容器:荷蘭壓力容器試驗裝置用于確定物質在規定的封閉條件下對高熱作用的敏感度。結果數據用以確定選擇危險警示標志,以及選擇與新的和現有產品相關的危險警示用語。測試裝置符合*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
9. 氧化性固體試驗裝置:氧化性固體測試儀是為了研究固體物質的氧化特性并確定其運輸分類。該氧化性固體試驗儀可按照*危險貨物運輸*分類5,5.1部分和歐盟-測試方法A17中的EC的分類,包裝和標簽進行測試。符合《*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試驗O.1:氧化性固體的試驗。本試驗方法的目的是測定一種固體物質在與某一種可燃物質*混合時增加該可燃物質的燃燒速度或燃燒強度的潛力。
10. 氧化性液體試驗裝置:氧化性液體測試儀用于測量液態物質在與一種可燃物質*混合時增加該可燃物質的燃燒速度或燃燒強度的潛力或者形成會自發著火的混合物的潛力。氧化性液體試驗儀符合《*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第四次修改版,試驗O.2:氧化性液體的試驗。
11. 燃燒速率試驗裝置:燃燒速率測試儀用于測試易燃固體,檢測物質被點燃后擴散燃燒的能力并測定燃燒該物質一段長度的燃燒時間。作為規定的測試,燃燒速率試驗儀的測試結果已經運用在粉末燃燒危險評估的過程安全中,并幫助預測粉塵燃燒和爆炸后果。在進行本測試前,具備物質的潛在爆炸特性的初步知識是很有用的。本測試只適用于測試粉狀、粒狀或膏狀物質。“歐盟境內的分類,包裝和標簽——測試方法”,測試A10,將測試確定為由于其材料易受刺激因素影響的危險物的辨別測試。
IDEA SCIENCE 危險品鑒定分類其他系列產品(粉塵爆炸研究):
1. 小點火能試驗裝置:小點火能量測試儀用于測試能夠引起粉塵爆炸的火花的小能量。粉塵爆炸的產生必須同時具備許多條件。粉塵必須為可燃性,且必須以適當的顆粒大小和濃度在空氣中傳播,粉塵必須與有充足能量的點火源以及可支持燃燒的氛圍相接觸。當爆炸性粉塵云無法形成,所有可點燃粉塵云的點火源移除或空氣被氧化劑消耗到無法支持燃燒的程度時,爆炸危險才被排除。粉塵爆炸危險潛伏在粉末處理的操作中,其影響可能是災難性的,會導致巨大的財產、貨物乃至生命損失。對易燃性,點火靈敏度和爆炸強度的全面理解是安全處理粉塵的保證。小點火能試驗儀,實驗室材料測試是對相關參數定量的一個重要部分。
2. 小點火溫度試驗裝置:小點火溫度測試儀用于測試可點燃粉塵云的熱表面的低溫度。本測試使用的小點火溫度試驗儀符合IEC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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