閥門電動執行器指的是以電能為主要能量來源,用來驅動閥門的機械。分為多回轉、部分回轉、直通式、角通式等。
定義
閥門電動執行器指的是以電能為主要能量來源,用來驅動閥門的機械。
分類
根據其工作特性可分為如下類別:
多回轉
(適用于閘閥、截止閥等需要多次旋轉手柄進行啟、閉作業的閥門,或通過蝸輪傳動裝置驅動蝶閥、球閥、旋塞閥等部分回轉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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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回轉
(一般用于蝶閥、球閥、旋塞閥等只需旋轉90度即可完成啟、閉的閥門)
直通式
(執行器的傳動軸與閥門閥桿方向一致)
角通式
(執行器的傳動軸與閥門閥桿垂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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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器是自動控制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的作用是接受控制器送來的控制信號,改變被控介質的大小,從而將被控變量維持在所要求的數值上或一定的范圍內。執行器按其能源形式可分為氣動、液動、電動三大類。氣動執行器用壓縮空氣作為能源,其特點是結構簡單、動作可靠、平穩、輸出推力較大、維修方便、防火防爆,而且價格較低,因此廣泛地應用于化工、造紙、煉油等生產過程中,它可以方便地與被動儀表配套使用。即使是使用電動儀表或計算機控制時,只要經過電-氣轉換器或電-氣閥門定位器將電信號轉換為20-100kPa的標準氣壓信號,仍然可用氣動執行器。電動執行器的能源取用方便,信號傳遞迅速,但結構復雜、防爆性能差。液動執行器在化工、煉油等生產過程中基本上不使用,它的特點是輸出推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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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執行器是自動控制系統中的執行機構和控制閥組合體。它在自動化控制系統中的作用是接受來自調節器或計算機(DCS、PLC等)發出的信號,以其在工藝管路的位置和特性,調節工藝介質的流量,從而將被控自動化儀表在生產過程所要求的范圍內。
基本構成
類型
在過程控制系統中,執行器由執行機構和自動化調節機構兩部分組成。自動化調節機構通過執行元件直接改變生產過程的參數,使生產過程滿足預定的要求。執行機構則接受來自控制器的控制信號把它轉換為驅動調節機構的輸出(如角位移或直線位移輸出)。它也采用適當的執行元件,但要求與調節機構不同。執行器直接安裝在生產現場,有時工作條件嚴苛。能否保持正常工作直接影響自動調節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結構
自動化控制技術工具中接受控制信號并對受控對象施加控制運行作用的裝置。執行器按所用驅動能源分為氣動、電動和液壓執行器3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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