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O蓄熱式焚燒廢氣處理設備建筑工程設計排風量和有機廢氣設計濃度值應以實測值為基本并考慮到變化趨勢后綜合性判定,也可以利用與同類工程項目類比判定。
1、根據建筑工程設計需要收集工業工業廢氣理化性質等原始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廢氣排風量;
b)廢氣溫度;
c)廢氣壓力、濕度、含氧量;
d)廢氣中有機廢氣成分及濃度值;
e)廢氣中無機物氣體的成分及濃度值;
f廢氣中細顆粒物濃度值;
g)產生污染物機器設備狀況及工作制度;
h)污染廢氣排放形式(連續性、間歇性、變化周期)。
2、進到蓄熱燃燒設備的有機化合物濃度值應小于其爆炸極限下限的25%。
3、當有機化合物濃度值不能夠支持自持燃燒時,宜適度濃縮后再進到蓄熱燃燒設備。
4、針對富含混合有機化合物的廢氣,其操控濃度值P應小于易爆成分或混合氣爆炸極限下限低值的25%,即P5、易反應、易聚合的有機化合物不適合選用蓄熱燃燒法處理。
6、含鹵素的廢氣不適合選用蓄熱燃燒法處理。
7、進到蓄熱燃燒設備的廢氣中細顆粒物濃度值應小于5mg/m3,富含焦油、漆霧等粘性物質時要從嚴操控。
8、進到蓄熱燃燒設備的廢氣流量、溫度、壓力和污染物濃度值不適合出現較大變化。